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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5日(二)|可厭惡的

轉身不聽訓誨的,他的禱告也是可厭惡的。 箴28:9

September 5, 2023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何其佳美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在希伯來文世界中,運用「一物抵一物」的原則多於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。舊約學者華爾基(Waltke)說:「若一個人聽不進神的訓誨,神也聽不進他的禱告。」這是運用在不順服神,與向神禱告上的「一物抵一物」。我們可以如此翻譯:「若一個人拒絕聽從《摩西五經》的訓誨,神就看那人的禱告為可厭惡的(to’evah)。」一方是轉身不聽訓誨(mishmoa torah);另一方是視禱告為可厭惡的(tefillato to’evah)。

神並非看很多事為可憎的,《箴言》用這字21次,11次是與神所反感的事有關,這有助於我們更理解這嚴厲的經節背後的意涵。

從神的角度來看,可厭惡的包括「圖謀傷害、偷竊、邪惡作為、邪惡思想、撒謊、驕傲、偶像崇拜」等不光明正大的行為。這些行為的特點就是會導致有殺傷力、傷害性和敵對性的後果。每個行為都觸犯了神的道德性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