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由」是人的一個重要詞彙,我們談論很多相關的話題。我們察覺到,希臘人對自由的概念,是以個人和國家之間的關係為中心。對希臘人來說,自由就是在最低的限制、能夠維持民事的秩序下,選擇自己行為的容量。既然我無法隨性而行,免得造成無政府狀態,我就該限制自己只做那絕對重要的事,如此而已。自由在希臘人的想法就是自我的意願;自由就是決定自己的命運。
當然,耶穌的想法並不是希臘式的。希伯來人對自由的概念,中心點在於他們與神的關係。因此,是集中在神的設計和旨意上,而不是自我的渴望。換句話說,自由意味着享受歸神所有、被祂關注所帶來的安全感;自由就是順服神給我設計的目的。
這樣,真正的自由人就是神的奴隸,奴隸不需要掛慮自己的生活,那是主人的責任。奴隸唯一的義務,就是執行主人的旨意。
所以,希伯來人想法中的自由確實與希臘人的觀點相反希臘人環繞着「我為自己負責」的想法,我就是自己關心的對象;希伯來人則是「我是神所關心的對象」。
2月13日(日)|自由
所以,神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。 約8:36
February 13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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