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團契」為何物?
經文:使徒行傳 2:42-47
講員:譚任家凝牧師
傳譯:王立新弟兄
講道大綱
1. 群體的概念源自於聖經中的兩個真理
2. 神是三位一體的
3.人照神的形像受造
a.信主的人在主內成為一體 (v42)
b.他們彼此分享所需 (v45)
c.他們同心恆切地敬拜 (v46a)
d.他們且在家中聚會 (v46b)
e.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(v47)
4.使徒行傳第2章的群體:
經常聚會唱詩、讀經及擘餅
志同道合、團結一致
彼此關顧
因他們彼此相愛,吸引更多人到教會
5.
6.「清晨的共同靈修應該包括讀經、唱詩、禱告。不同的團契將講求不同的敬拜模式。這是理所當然的。一個有孩子的家庭所需要的靈修,自然有別於牧者聚會的靈修。因此,若要求每個群體的靈修千篇一律,又或者要求一群神學家甘心於有孩子的家庭那種靈修,這絕非健康。總言之:每種共同的靈修都應該有聖經的話語、教會的聖詩、團契的禱告。」潘霍華:《Life Together》,頁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