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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團契」為何物?

國語|2024年3月3日

March 3, 2024 • 譚任家凝牧師 • Acts 2:42–47

「團契」為何物?

經文:使徒行傳 2:42-47

講員:譚任家凝牧師

傳譯:王立新弟兄


講道大綱

1. 群體的概念源自於聖經中的兩個真理

2. 神是三位一體的

3.人照神的形像受造

a.信主的人在主內成為一體 (v42)

b.他們彼此分享所需 (v45)

c.他們同心恆切地敬拜 (v46a)

d.他們且在家中聚會 (v46b)

e.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(v47)


4.使徒行傳第2章的群體:

經常聚會唱詩、讀經及擘餅

志同道合、團結一致

彼此關顧

因他們彼此相愛,吸引更多人到教會


5.


6.「清晨的共同靈修應該包括讀經、唱詩、禱告。不同的團契將講求不同的敬拜模式。這是理所當然的。一個有孩子的家庭所需要的靈修,自然有別於牧者聚會的靈修。因此,若要求每個群體的靈修千篇一律,又或者要求一群神學家甘心於有孩子的家庭那種靈修,這絕非健康。總言之:每種共同的靈修都應該有聖經的話語、教會的聖詩、團契的禱告。」潘霍華:《Life Together》,頁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