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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7日(二)|樂意

我的神啊!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;你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裡。 詩40:8

January 17, 2023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憶紜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就語言學來說,haphets是個與行動和環境相關的動詞,曾被用來描述約拿單和大衛的愛、以斯帖被選為皇后的情況、雅歌中的親密關係,以及君王全然委身神的旨意。而在詩篇中,haphets所表達出的樂意,是一個有實際成果的渴望層次。

心理學家馬斯洛說: 人有4個「需要」層次,最底層次是身體的需求,如呼吸、食物、睡眠和性,關乎人的安全感、團體生活和尊嚴;最高的需要層次則是自我實現。這是希臘思想,活着的終極目標是要自我實現,但這不是大衛的觀點!大衛的需要是以haphets為基礎,而最頂端的就是全然以神為喜樂;唯一真正滿足的源頭就是認識神。(詩73:25)

haphets是否是神祕的個人情感經驗呢?當然不是!每個希伯來文字都直接導向行動,因此haphets也被用來形容可見的行為,比如慷慨對待窮人、在團體奉行《妥拉》教導和敬拜等具體行動。想想看,生命中有什麼事物,讓你甘心樂意去行呢?

樂意,是走在一條我們曉得為什麼要走在其上的道路。主耶穌也為父和我們走在這條道路上,一直走向了十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