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文va-year’‘el,直譯為「以此為惡,大惡」,形容約拿當時的情緒反應,這是聖經別處沒有出現過的字。約拿無法忍受神不懲罰尼尼微,反而還饒恕他們!換句話說,在約拿看來,犯罪受罰比憐憫人更為重要。
筆者還記得多年前,一位主日學老師責罵在脫衣舞俱樂部工作的女孩:「她需要面對神的審判。這是道德敗壞,必須制止,教會不能容許罪進來!」
筆者心想:「教會竟然不歡迎罪人?真叫人哭笑不得。」
我們是否也如此嚴厲指責別人?求主教導我們要有憐憫心腸。為什麼耶穌要我們倒水給口渴的人喝、供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?因為只有透過具體的憐憫行動,才能使我們與有需要的弟兄姐妹更加親密。
我們可以寫一張支票或刷卡奉獻,但神不只要我們如此,祂還要我們以實際行動去服務別人。你若想要明白主的眼淚,就必須走入不幸的人群之中。
11月20日(日)|大大不悅
這事約拿大大不悅, 且甚發怒。 拿4:1
November 20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More from
聖經原文靈修|2022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