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的文化中,如果你要求某人愛你時,得到的回應會是:「你可以要求我尊敬你,但不能要求我愛你,因為愛是不能強迫的。」
然而,在希伯來文化中,有一句話是veahavta et YHWH eloheikha,意即「神要求我們愛祂」。
愛不僅僅關乎感覺,還關乎到回應和行動。當我們說愛神,意味着要按神的指示去行動。感覺如何不是第一決定要素,知道了就去實際行動才是重點,這與我們的文化正好相反。 神知道我們的感覺浮躁又易變,所以祂要我們先行動,然後等候情緒、感覺追上來。
按照聖經的方向,愛不是情不自禁地墜入愛河,乃是根據愛的要求來行動;愛不是被動接受情緒的衝擊,而是主動去做正確之事。當我們說愛神,那麼就要遵守神的吩咐,並用同樣的方式去愛其他人愛神與愛配偶、朋友和敵人是沒有分別的。
哥林多前書裡,關於愛的特質:要忍耐、要仁慈、不嫉妒、不自誇、不張狂、不做不合宜的事、不求自己的利益。全部都是行動,你是否有將以上這些行動用在你的人際關係之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