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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3日(一)|捨己
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 路9:23

February 13, 2023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如何做才算「捨己」呢?是放棄自己的喜好嗎?還是拒絕不良行為,比如說謊、欺騙、偷竊,或其他的道德問題?

「捨己」的希臘文是arnesasthoheauton,有「拒絕、否定自己」的意思。這一字的希伯來文是kahash。

Kahash曾出現在《創世記》第十八章。當撒拉聽見主的使者預言她將懷孕生子時,她在心底偷笑,並「否認」自己的不信。

Kahash,就是否認神的真理,相信自己才是真理。

蛇引誘夏娃,暗示她有「權」自己決定善惡。於是,夏娃吃下善惡果,這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是神說了算,她要越權,自己作王,這是發生在伊甸園的「否認」事件。

耶穌所說的「捨己」有更深一層的含義——放棄相信自己,單單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