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神賜給我們充裕的生活時,我們要拿出一部分的錢來奉獻。
首先,這是一項個人的決定。你們「各人」要分清楚什麼是生活真正的需要;什麼是想要的欲望。每個人都要好好認識神的恩惠,並適當地以自己現有的條件作出回應。
其次,我們應該留意保羅的聽眾處境。保羅的建議是符合猶太人會堂中有外邦人成員的情形。安息日之後,就要把一些款項留下,用來救濟窮人。拉比收集捐款並不是為聖殿所用,乃要分給有需要的人。
讓我們好好反省,我們個人真的有把生活的需要與想要的欲望立好界線嗎?還是只是強硬地設下一個奉獻百分比,或是不管別人的實際需要,就先認定自己不是富有之人,沒有能力幫助窮人?
但願我們都從自己充裕的生活裡看見神的恩惠,歡歡喜喜地以感恩的心參與奉獻。
8月6日(六)|照自己的進項
每逢七日的第一日,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,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。 林前16:2
August 6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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