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on__search

6月29日(三)|審判

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,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 申1:17

June 29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在聖經中,mishpat有三百多次被翻譯為「審判」,也許會誤導我們以為神在執行類似政府的司法功能。
在古老的部落文化中,每部落的首領不僅是最高審判官,也監管所有行政層面,擁有政府部門的民事權力,這是shapat的範圍,也是「審判」這動詞的字根。
神是祂子民的首領與長老,祂的話統治着政府的每一層面,祂立法,司法,也在律法下執行公義,祂是最高與最終的元首。違反祂的律法,無異於犯下叛國造反罪。
由於我們活在希臘化的司法體系中,很難想像神不是「民主的」。這真是大錯特錯!神是大君王,不是總統,祂的子民不能無視、質疑或找藉口不讓祂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