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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3日(三)|所求的

又要以耶和華為樂,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。 詩37:4

November 23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憶紜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只要以神為樂,神就會把我所要的都給我。真是這樣嗎?
「所求的」的希伯來字是mish’a lot,字根sha’al有「請求」之意,常用來描述「求神引導的行動」。我們總是把神當作聖誕老人,以為祂會按我們所列的禮物清單來滿足我們。但mish’a lot的意思是——當祈求者來到神面前,不是求神成全一套已擬好的計畫,而是請求神指示他如何計畫。
經文中的動詞「給」,是未完成時態。也就是說,「給」還尚未成就,描述一個交流互動的情形。很明顯,神要求我們單單享受祂的臨在,與祂交通。
如果你以神為樂,就不會是帶着禮物清單來到祂面前,期待祂來滿足;而是兩手空空,渴求祂的臨在。神,正等着將祂的願望賜給你,然後由祂來成就這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