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沒有這種禧年豁免的文化,所以不會碰到借貸給人必須豁免的掙扎。那這節經文就對我們沒有意義了嗎?其中慷慨的態度,對神的百姓而言有什麼要學習的呢?
我們從希伯來用詞「nathan」中可看出端倪,這動詞被使用超過兩千次,一般的含義是「付出、安置、放在」。這經文的開頭為naton titen lo。「naton」和「titen」是出自同一個用詞「nathan」。字面翻譯為:「你必須給他,你必須給他。」當希伯來人要強調一個想法時,普遍的方法就是重複該用詞,這裡就是如此。
神不僅只是說:「借給他。」而是強烈地表達出:「我懇求你借給他,不管你的感覺或顧慮是什麼。」這是一種雙倍的付出!
我們的信仰其實常常出現這種衝擊挑戰,然而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計算、不求好處,純粹把自己獻上,單單遵照主的吩咐行動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