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娃這句話的希伯來文很不尋常,暴露出人內心深處想要成為自己的神的慾望。
中文翻譯成「耶和華使我得了……」,原文的字面有個介系詞et不容易翻譯。Et後面一般會跟著一個直接受詞,但「耶和華」怎能作為直接受詞呢?英文聖經多數把et翻譯為with,好像是「藉著耶和華的幫助,我得了……」的意思,這恐怕不是經文的意思。
如果神是et的受詞,在夏姓眼裡她不是得了這個孩子,乃是得了「神」這個工具,神是她的「小精靈」,能給她所要的東西。
聖經不會出錯,經文中出現et不是偶然的,我們不能忽略夏娃的話,她認為自己能調遣神來為她做事。
我們有時也會說類似的話:「主啊,幫助我達成這計畫」、「神啊,請趕快給我所要的!」罪扭曲了我們與神的關係,人本應該要敬拜神、尊崇神,但我們卻把神當成可以利用的工具。我們也在禱告中藏了一個et。
11月24日(三)|使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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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24, 2021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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