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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6日(三)|住

耶和華啊,誰能寄居你的帳幕?誰能住在你的聖山? 詩15:1

January 26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「住」的希伯來動詞是shakan,有三方面含義:其一為固定下來,不再漂泊遊蕩;二為躺下來休息,有安全感;三則是住下來,找到永久的穩定性。
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說:「我是葡萄樹,你們要常『住』在我裡面。」其中,所用的字就是shakan。我們定居「在耶穌裡」,不再空虛失落,到處遊蕩;我們「在耶穌裡」休息,安心藏在他的眷顧和保護之下;「在耶穌裡」,是我們永久的居所。
現在該認真思考大衛的問題了:「誰有資格與神同住呢?」
答案在第2-5節經文,就是關乎我們對待別人的方式。這就是說,那些行為正直、向鄰舍顯出愛心、遵守神誡命的人,才能夠和神住在一起。
我們不妨再重新檢視一次,自己是否真有資格申請與神同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