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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(四)|私欲

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、放縱肉體的私欲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 弗2:3

November 4, 2021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保羅使用的希臘字是epithumia,形容情欲釋放出來的爆炸力。這字在新約通常和色欲聯繫一起,也與憤怒相提並論,給人一種火山將爆發的衝動印象。
epithumia的希伯來字ta’awa,讓我們想起民數記中百姓為了吃肉的欲望,惹神發怒嗎?那時神使成群鵪鶉飛來,百姓兩天日夜捕取鵪鶉,甚至積攢起來,結果神降下瘟疫,導致很多人死亡。發生這悲劇的地方就被稱為qibrot-hatta’awa(貪欲者的墳墓)。
以色列百姓死在qubrot-hatta’awa和饑餓無關,乃是因為不滿足神的供應,有了還要更多,寧願把多的、無用的都囤積起來。人的私欲也是如此,往往是因為想要更多而無限的屯積,以為「擁有」可以解決一切問題。
但願我們醒悟過來,不要靠近以色列人發生悲劇的地方──貪欲者的墳墓。小心!只要再多積攢一點,很容易就會掉進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