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神是一位群體性的神,他的一切作為都關乎到群體。然而,當今社會早已脫離了這種互相依賴的群體觀,個人主義成為主流。我們視自己為宇宙的中心,認為自己就是神作工的重點,我的國家、我的人民、我的教會、我的家庭和我的生活最重要。
自我中心的思想早已滲透生活的每個層面,甚至融入在我們的基督信仰之中。今天,就藉著這節經文,讓我們一起去理解chatat(罪)的意義。
對希伯來人來說,罪,等同於你得罪了另一位立約群體中的人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和我同屬一個約,那麼當我得罪或傷害你時,就是犯罪。我們都同屬一個群體,本該彼此平等相待,但罪卻傷害立約內另一個成員。
更可怕的是,神就是這立約群體中的一員。因此,當我們犯罪時,等同於得罪了他;當我們得罪鄰舍時,就是讓神也成為我破壞盟約行動的受害人。
9月3日(六)|罪
亞倫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。 出30:10
September 3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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