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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9日(四)|恩慈

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 太18:21

January 9, 2025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凱西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我們不應急於用「七十七倍」或「永遠」等宗教化的說法來回答這個問題,這對於那些被得罪的人,無疑是在傷口上撒鹽。


當有人不斷偷你的東西,你會饒恕他多少次?你會饒恕一個一直欺騙你的人多少次?如果你的丈夫犯了姦淫,一次又一次懇求你的原諒,你會饒恕他多少次?某人毀謗了你的名譽,你可以饒恕他多少次?如果教會裡有人在背後散布謠言,傷害你的孩子,你又必須饒恕他們多少次?彼得提出我們所有人心中的問題:我要忍受多少次?受辱和受傷是有忍耐限度的。


耶穌的答案並不是關於次數,而是關於心態。真正的答案在於如何帶來合一。無論我饒恕多少次,如果無法為重建或修復群體的合一作出貢獻,那麼次數並不重要。


耶穌以債主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,表明「恩慈」是神的屬性,他願意不計較地饒恕,而我們都是領受他恩典的人,他期待「恩慈」也能成為我們的品格特徵。當我們願意轉換心態,就可以朝着成為一個不計較、願意傳遞恩典的人邁進,最終帶來重建、修復與合一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