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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9日|直等祂

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;因我得罪了祂,直等祂為我辨屈,為我伸冤。祂必領我到光明中;我必得見祂的公義。 彌7:9

August 29, 2021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憶紜

這節經文的重點是「得救」。詩人現在所受的苦難,是因為得罪了神,沒有其他辦法可以避免,但是等到(’ad)神的拯救來到,就會看見神的公義了。
等待神的過程可能很難過,但是得罪神本來就會有惡果,神的恩慈和饒恕並不會除去罪惡的後果,人必須承擔和經歷這些後果。
從這節經文我們學到兩個功課。第一、神必提供援救。祂是被得罪的那一位,因此只有祂能夠帶來和好與饒恕。我們必需謙卑意識到自己得罪了神,並向祂認罪。
第二,神不勉強去拯救那些認為能自救的人。只有要淹死的人知道自己需要救主,所以神等到(’ad)人了解自己真實的危險時,就必伸手援救。
彌迦要我們知道,神會等到人後悔認罪之後才施行拯救。因為我們需要經歷神的憐憫,也需要看見神的公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