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拉比赫舍爾(Abraham Herschel)說:「猶太宗教思想之精髓,不在於他們把神的概念引介出來,而是他們能夠把神臨在時蒙光照的回憶,清晰地表達出來。以色列人不是一群為神下定義的人,他們是一群見證神的百姓。」這個見解可一窺希臘式的西方世界觀,和希伯來式的猶太人世界觀之間的差別。
西方是思想的世界。神學是系統化的,理智性地嘗試要將神編排、分類和定義在我們的思維範疇內。我們是「書」的百姓,以這說法最壞的意義來說,就是企圖借着越來越多的資料,來等候合情合理的解釋。希臘人的世界知道宇宙只有一個無限的實體,那就是思維。以為只有我們最終能夠理解的東西,才是存在的。
但神沒有帶着完整的定義、解釋得合理的概念,和仔細的分類來到我們當中;祂不會迎合我們的神學書籍。希伯來人的神粉碎了規則。祂在近處,也遠在天邊;祂穿戴人的樣式,卻全然聖潔;祂既是難以想像的可畏,又滿有憐憫;祂是不可見的,卻是顯露出來的;祂審判人,卻滿有恩慈;祂至高,卻謙卑。
不管你怎樣看,神都在打破傳統。「道成肉身」是這位難以言傳之神的破框範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