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件事是肯定的,不管「產業」是指土地還是神自己,兩者都不算是我們的權利!按希伯來人的世界觀,你並不擁有生命、自由和產業的權利。為什麼呢?因為你站在一位聖潔的神以下,祂是一切受造物絕對的君王,祂創造一切,擁有一切,並掌握一切。
我們曾悖逆這位唯一的統治者,本該受刑罰,沒有權利得到許多禮物。但最讓我們感到驚訝的是,神完全不關心「權利」,相反地,祂完全按「賜恩」的基礎來行事。在神的國度中,是祂賜給你生命、自由和產業,只因為祂是滿有恩慈、憐憫和愛的神。你還能說這一切是你得來的嗎?
當我們忘了一切全在於神的賜恩,不再以這樣的基礎與眼光看世界時,就會開始以自己為主人,認為擁有「權利」是理所當然的,期待擁有一些東西。別忘了,是神賜下!這應該是我們一切行為、意念和期待的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