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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(三)|國民

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 弗2:12

May 4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神的治國方針獨樹一幟,而我們借着耶穌就可以進入他的國度,然後呢?
「國民」這一字,希臘字根是polis,在使徒行傳22:28則翻譯成「民籍」。
在保羅時代的希臘,住在城市或在那裡出生的人,不一定是公民,有民籍的才是。要得到民籍並不容易,因此所有擁有民籍的人都會認真地盡公民義務。
或許,我們要調整「天國」的觀念。首先,神所建造的是新耶路撒冷城,凡住在城內的國民都有城牆的保護,且每個人都彼此認識,關係密切。
其次,成為以色列的「國民」就等於是被神收納為有民籍的公民。為什麼神要單單揀選以色列,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小國,來傳揚祂的救恩呢?原因很簡單,因為以色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國民之間擁有血緣關係。如今,我們也被收為這城的一員,代表着我們有責任要順服神。
成為神國的子民何其榮幸,好像一個大家庭,我們共同繼承神的約,彼此之間有弟兄的情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