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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(二)|罪過

因你的惱怒,我的肉無一完全;因我的罪過,我的骨頭也不安寧。 詩38:3

May 10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大衛此處使用Khatta’a,來告訴我們什麼是罪。這字在舊約聖經中常用來描述罪,意思是「錯過靶心」。當我們犯罪時,就是錯過、打歪、達不到目標。
那犯罪是什麼呢?雅各書4:17給了我們一個簡單易懂的判斷方式:「我們若曉得什麼是該做的事,卻不去做,我們就犯罪了。」當我們不去做該做的事,罪的毒素就進入身體,危害我們的健康。
大衛之所以身心混亂,是因為他明明曉得什麼是該做的,卻不去行,還誤以為可以逃脫一切,結果他飽受罪惡所帶來的痛苦。毒素只要還在他體內,四肢就不能正常活動。
你是否也曾像大衛一樣,明明知道「靶心」在哪,卻故意打歪?當痛苦蔓延全身時,你是否誤以為自己可以硬撐過去,不需要去找醫生處理毒素?
去找我們的大醫生吧!去做該做的事吧!唯有如此,才能把毒素吐出來,恢復身心靈的平靜與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