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道重新得力:活出神兒女的生命
經文:約翰一書 2:28-3:10
講員:施繼坤傳道
講道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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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盼望透過這段經文,讓我們更加明白,作為基督徒,我們要怎活出屬神兒女的新生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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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住在基督裡與主聯合
小子們哪,你們要住在主裡面。這樣,他若顯現,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;當他來的時候,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。(約翰一書2:28)
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,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。(約翰一書2:29)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
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(約翰福音1:12-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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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存福音盼望潔淨自己
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(約翰一書3:1)
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藉著他得生,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(約翰一書4:9-10)
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(約翰一書3:2)
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(約翰一書3:3)
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(彼得前書1:3-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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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行公義脫離罪的捆綁
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(約翰一書3:4-5)
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(約翰一書3:6)
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(原文是種)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神生的。(約翰一書3:8-9)
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(約翰一書3:7)
……因為他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(約翰一書4: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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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思:
我們的信仰,有所多少只是宗教口號而已?我們的生活,又有多少真正反映了神的性情?